iso 14001是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族中的龙头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 它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依据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标准明确指出:本标准的目的是为组织提供一个系统的框架,以保护环境和应对不断变化的环境条件与社会经济平衡的需求。它是通过规范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够提高环境绩效。
该标准自1996年首次发布以来,便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关注,至今,全球已有22000多家组织获得了iso 14001标准认证,可以说,iso 14001认证是通向未来国际贸易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sgs环境管理领域资深专家提醒您关注新版与iso 14001:2004版标准的重要变化如下:
组织身处复杂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经营环境和自然环境中,受到各种环境的影响和制约,面临复杂环境下的风险和机遇,组织应清楚处于何种环境下和面对何种风险和机遇,以寻求保护环境和组织发展的平衡与和谐,更加务实。
完整的生命周期需涵盖全球生态系统、上下数百年以及从自然资源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价值链,而组织作为一个很小的社会细胞,难以评价完整的生命周期,那么组织从哪里入手呢?组织应考虑在策划、实施、保持和改进过程中尽可能地延伸价值链以分析评价和施加影响,考虑其行为导致的环境负荷增减,降低环境负荷的上升或在实施保护环境的行为时追求和确保环境负荷的减少,防止本愿为保护环境,但实际效果却破坏了环境,尽可能以扩展时间、空间和价值链的角度,分析环境负荷的损益之后采取行动,切实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环境管理体系推行的最终是期望越来越多的组织持续改进其环境绩效,达到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的,以实现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体系的运行要确保有效性、效率和效果。环境绩效可分为环境状况绩效、环境管理绩效、环境运行绩效,以往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大量组织更多地着眼于运行绩效,例如节能降耗、控制和消减排放等,对于环境状况绩效如生物多样性、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和均衡和环境承载力等;环境管理绩效如财务绩效、利益相关方影响和员工环境保护相关能力意识提升等关注度和推动力不足,新标准强调环境绩效并需考虑全面的绩效提升,开拓了组织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可期待的提升范围和重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所取得的成绩。
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需要资源、科学方法、全员关注和参与,必然需要组织的最高管理者首先要具备能力和意识,懂得保护环境对于组织发展、社会发展以致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的意义,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才能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充分、适宜和有效性,即体系的成功离不开最高管理者的理解和支持。
以往的环境管理体系强调污染预防,但污染预防虽然称为“预防”,但仍偏于狭隘和末端,新标准提出“保护环境”的概念,扩展至广泛的环境科学领域,提示组织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不仅关注到“污染”,应从全方位的利于环境的角度运行管理,例如:资源可持续利用、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和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这些都将是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的方向和目标。
随着社会分工细化,组织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大而全的模式,于是产生大量的外包活动,而当今的外包又体现为请进来和走出去的两大方式,即一种将本组织内的设施或活动请外包方管理运行,例如很多组织采用将食堂、绿化、班车甚至变配电、仓库、污水处理厂等工辅设施外包运行;另一种形式则是将组织自身所需的过程外包,例如由外包方在组织外完成电镀、机加工、喷漆等工艺过程。对于请进组织的外包管理,组织完全承担其环境影响责任和义务,却是组织间接行为而非直接运行控制,增加了风险;对于外包至组织外的过程,组织可能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风险、供应链稳定性导致的运行秩序风险及社会形象风险等,均需组织高度关注和强化管理,同时不应以外包推卸组织的环境责任。
紧急情况具有发生时机和结果的不确定性,而且无论是导致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次生环境污染,都是对资源的浪费或环境的破坏,同时,据统计近些年来40%以上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来源于紧急情况的次生污染,因此,紧急情况无论是涉及安全或环境污染,均应作为环境管理体系关注重点,而组织运行中的合同方往往因对组织了解不够充分、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和理解接受能力与组织自身不同等因素,成为可能导致紧急情况或紧急情况发生时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故而新标准中强调对紧急情况以致合同方在紧急情况方面的预防和响应的要求。
对于过程控制的强制文件化要求减弱,体系更加注重运行绩效结果,注重实效,给予组织灵活性,建立充分适宜有效的体系,利于与组织的运营及其他体系融合,强调环境管理体系作为组织整个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避免孤立和割裂,真正实现与组织内的各种管理运行活动的平衡和谐。
与强调过程相对应,不注重文件形式、名称、种类和用途,实用有效的文件即是好的文件,注重其内涵和效能,达到更好地支持体系运行的效果,更好地用于组织在体系运行中的追溯、分析、证据等用途。
组织的运行中,基于其对所处的组织环境和对环境的影响,存在风险和机遇,以往的体系运行中更多体现了对风险的关注,尤其源于有害的环境影响所导致的法律风险、价值链风险和社会形象风险等,对于机遇的把握不足,新标准明示了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风险和机遇都是存在的,规避和降低风险的同时,应抓住机遇,例如来自于国家的环保政策、国际上的环保关注点等可能带来商机或可以采用更经济的保护环境方法,在降低风险的同时获得机遇,寻求保护环境与组织发展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