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1日实施开始,新修订的环保法已经实施两年多了。新环保法有没有取的预期效果?“钢牙”有没有咬到该咬的人?
目前,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发布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是在由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阳光律师事务所等9家单位的环境法学专家组成的课题组,对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效果独立开展第三方评估后产生的。
新的《环境保护法》生效实施两年来,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执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产生的影响,已经超过过去环境保护法史上的任意时期。
新环保法实施两年力度、效果空前
《报告》认为,各级人民政府更加加重履行对自我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有关制度和措施得到不同程度的贯彻实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有明显的增长,中央及省级政府环境保护财政预算均呈现上涨的趋势。
从主管部门来看,其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基本上已经扭转了法律实施偏软的局面。有关部门发布了35项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了65项环保标准,是的环境执法依据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保障了法律的实施。此外,相关部门和机构对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湿法激光对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到了保障作用,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达到了559个,2014-2016年,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超过了30万件。
在《报告》中指出,社会组织和公民具有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在许多方面起到了引领作用。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违法排污行为也在不断的减少。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在法律和监管方面,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环境监管合力尚未形成。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仍然存在着编制过少、执法人员学历过低、专业人员缺乏、经费不足、执法设备落后等亟需解决的问题,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在经济发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压力依然巨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依然艰巨。《报告》还认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环保社会组织登记主管渠道上不是十分通畅,公民对环境保护义务的了解和履行尚有差距。
从多方面改善新环保法实施效果
要改善和提高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效果,一定要继续加强配套立法,健全完善环保法实施法规体系。特别是要尽快完成对《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尽快制定和颁布《排污许可证条例》、《自然保护区法》和《生态红线划定和管理条例》。还要建立有关环境保护各部门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不同部门环保措施规定的协同与配合,协调跨行政区的环境执法活动。加大环境监察执法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并加强不同部门的执法合作。
大力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有利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切实保障可再生能源鼓励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环保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拓展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法律意识,让公众在享有环境权利的同时履行环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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