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大督查|彻底取缔“地条钢”、坚决化解过剩产能
2017-08-01 08: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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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地条钢”这一概念初次被提出是在2017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之前,由工信部部长苗圩在“部长通道”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的,要取缔“地条钢”的理由当然也是因为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适合再用于施工工程之中。
近日,针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实地督查发现个别地方仍有企业顶风违规生产“地条钢”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督查工作就是要盯住重点问题持续不懈抓。取缔“地条钢”、化解过剩产能要坚定不移推进,防止死灰复燃。对顶风作案的要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务必做到令行禁止。
“地条钢”生产销售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质量安全隐患,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坚决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并要求于今年6月30日前彻底取缔。然而,在第四次大督查期间,国务院第一督查组在天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突击暗访,发现2家企业仍在违规生产“地条钢”;国务院第十二督查组在湖南对已拆除“地条钢”设备的企业实地核查时,发现1家企业将3台“地条钢”生产设备移回原位,试图恢复生产。
在督查组通报当地政府之后,天津市、湖南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天津市按“四个彻底”要求随即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湖南省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合调查,立即将“地条钢”生产设备拆除切割,并在全省开展全面排查。同时,两地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区县、部门和仍在顶风违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我国表示对“地条钢”的取缔决心已经过去了数月,如今正值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期间,这一问题理所当然的被提上重要督查名单上,由以上信息可明显看出,此次大督查针对取缔“地条钢”问题的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