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 深刻领会 全面贯彻 科学实践
安徽省质监局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 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9月13日,安徽省质监局召开专门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就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意见作出部署安排。
《指导意见》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行动纲领,向全党全国作出了最有力、最集中的质量总动员。会议指出,《指导意见》突出强调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质量工作的极大重视,凸显了质量提升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大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会议强调,要大力弘扬安徽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创新精神,充分激活各行业、各领域质量发展要素,通过锲而不舍、扎扎实实的行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指导意见》是引领质量发展的动员令和教科书。会议要求,全省质监系统要认清大势,抓住机遇,立即全面行动起来,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指导意见》,通过反复学、深入学,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全面掌握丰富内涵;要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切实结合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全省质监工作形势,紧紧围绕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谋划推动《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推动成立高规格的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出台前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相关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组织省、市、县各层级的《指导意见》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高校、社区进行宣讲解读,将《指导意见》的宣贯列入安徽各级党校、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优势,加强对《指导意见》宣传,实现全媒体融入、全方位覆盖、全要素集成,形成全社会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指导意见》的热潮。
安徽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表示,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质监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在深刻把握《指导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转化为切合安徽质量发展实际的思路和举措。坚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让质量提升行动在各行业、各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安徽质量发展水平的整体跃升。各级质监部门要有更强的政治觉悟、更高的工作站位,明确职责,勇于担当,对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工作和事项要一一分解、细化到位,切实推动质量提升的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目标是“提升”,关键在“行动”。9月15日下午,按照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指导意见》鲜明地提出了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和实践路径,各单位将坚决把中央的部署要求落实在质量提升的具体行动中。要以《指导意见》为旗帜,广泛凝聚质量工作合力,坚定不移地走以质取胜、质量优先之路。要以《指导意见》为标准,引导企业着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狠抓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坚持以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为抓手,以全面质量管理为目标,深入开展质量品牌升级示范推进活动,加强政策引导,不断改革创新,完善质量品牌法制监督机制和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品牌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扎实推进质量安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