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中国(辽宁)自贸区正式揭牌。辽宁自贸区成立以来,辽宁省质监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辽宁自贸区建设,“向自身开刀、主动瘦身”,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向质检总局申请政策支持,近日有9项支持政策获得质检总局批准。
从10月1日起,继首批6个试点地区之后,辽宁省正式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由辽宁自贸区扩展到沈阳、大连、营口3个自贸区所在市。改革试点将本着依法行政、便民高效、放管结合、梯次推进的原则,在“先证后核”“一企一证”“到期延续直接发证”3个方面试行改革。
从10月1日起,在沈阳、大连、营口3市及辽宁自贸区,质监部门对除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外的17类产品实施“先证后核”。审批合格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发证。发证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核查,核查内容从原来的6部分50个条款简化到只核查企业的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辽宁还将在自贸区试行“一企一证”制度。企业只需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就可领到一张包括多个产品类别的许可证。与此同时,获证企业到期延续直接发证试点也将在自贸区推行。在上一个发证周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质量违法行为,自觉履行质量承诺,未发生质量失信行为的获证企业,可以直接换发生产许可证。
据统计,辽宁省共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591家,主要分布在机械、冶金、石化、建材等行业。本次试点共涉及企业441家,加上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720家企业,全省将有1161家企业从改革中直接获益。
改革后,辽宁省质监局将集中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该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抽查覆盖面;在加强企业自律体系建设方面,该局将对经查证承诺和实际不相符的失信行为采取质量信用管理,使其“一次失信处处受限”;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该局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开展联合监管,健全公众监管,对负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同时,该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后置现场审查力度,一旦发现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后置现场审查结论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在企业获证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拒绝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现场审查的,由质监部门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对撤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质监部门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