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来,宁波、杭州两地经过定期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再未出现过一起因角阀泄漏而引发的火灾或爆燃事故。无论在浙江省,还是在全国各地,这都是一张十分了不起的成绩单。它是今春以来,两地先后施行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检必换新阀政策,结下的硕果。
“要让百姓获得安全用气的获得感”,是浙江宁波、杭州两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熟记在心、努力践行的一句话。
从提高行业整体性安全考虑,依照法规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主体责任。《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明确规定:“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检验合格的气瓶及气瓶阀门能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不能安全使用到下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应当报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到下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阀门,应当更换。”宁波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毛志达说,“法规这么规定,就是刚性的,无论多大困难,想方设法也要推行定检必换新角阀这项政策,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上,没有半点迁就的余地。”
毛志达说的困难,的确存在。归根结底,就是经济利益和安全保障之间的博弈。
众所周知,角阀是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重要安全附件,其制造设计使用寿命只有5年。液化石油气钢瓶法定检验周期是4年。换句话说,钢瓶使用4年后,受设计使用寿命限制,角阀无法保证钢瓶在下一个4年定检周期内的安全使用,为杜绝安全隐患,所以钢瓶定检必换新阀。现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2014年9月颁布的。但时至今日,全国各地依照规定,施行“钢瓶定检必换新阀”政策的,依然是凤毛麟角。
是钢瓶使用量下降到其安全问题可以忽略不计了吗?显然不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尽管管道燃气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但液化石油气钢瓶依然是小餐饮和务工人员的生活刚需。据业内人士估算,目前境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量有数亿只。
如何对照《瓶规》,落实检验单位和充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宁波质监局特种设备处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到省内、国内各地的角阀制造企业、充装站、检验机构做调研,寻找突破口。
调研得出的一组数据是惊人的:定检不更换新角阀的气瓶,在下一个检验周期的4年中,出现角阀漏气或其他安全隐患的,占到两成左右。
“落实法规是根本,泄漏隐患是主要推动,惨痛事故是施行的催化剂。”毛志达说。
2016年11月7日,宁波一家餐厅有只50公斤的气瓶,因瓶体泄漏,引发爆燃事故,重伤两人,轻伤9人。这起轰动宁波的事故,引起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反思:如果是气瓶在下一个检验周期内,因角阀泄漏引发事故,检验站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充装站在此钢瓶充装前后,没有依规对角阀进行安全检查,要承担多少责任……“11.7”事故更加坚定了宁波市质监局施行“钢瓶定检必换新阀”政策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