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走出去’力度的不断加大和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中医药国际化发展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良性发展趋势将长期保持并不断放大。”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对记者说。
在徐镜人看来,推动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是民族制药企业的使命和担当;创新和质量,则是民族制药行业腾飞的双翼。
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迫切需要推动中医药海外创新发展。”党的十九大也再次明确了“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任务,对中医药工作提出了深层次、全方位的要求。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针对许多疑难杂症,中医药技术都展示了独特疗效。在国外,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可中医药技术。”徐镜人说,“治疗疟疾的青蒿素,就让中医药获得了诺贝尔奖。”
根据《纲要》,截至2014年,我国中医药已经传播到了183个国家和地区。2014年,全国共有中药生产企业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达7302亿元,全国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达5.31亿。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杂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然而,我国中医药行业也面临着资源总量不足、缺乏高层次人才、继承与创新不足、中药产业集中度低、发展规模和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等问题。同时,在国际贸易中,我国中医药面临着种种制约和壁垒,需要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
针对这些问题,徐镜人提出,中医药的发展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律,以创新和质量作支撑,努力提高中医药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促进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引领未来医药工业发展。
在今年提交的《关于建立中药创新药的临床评价体系,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的建议》中,徐镜人总结了当前中药创新面临的多种制约因素:一方面,现行中药创新药临床评价体系基本参考了西医的临床评价体系与评价指标,没有充分尊重中医药理论体系和中医药的特点,加之创新药的评价均以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为主体,企业参与程度低。另一方面,在临床治疗领域,全国不少地方的医保用药目录、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均将正常的中药治疗药物列入辅助用药,这既无科学根据,也没有法定法规程序,严重挫伤了中药生产企业研发、生产的积极性,限制了中医药在疾病治疗领域的应用。此外,药材质量问题也制约了中药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企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创新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徐镜人强调,“将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战略基点,补好创新这块短板,加快向‘高精尖’转型,是医药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更是时不我待的任务。”
为让中国中医药在国际市场赢得更多的话语权,徐镜人建议,尽快建立以企业为主导、行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适合中医药创新的临床评价体系,使创新药真正体现临床价值;有关部门应正确对待中医药,纠正随意将中药治疗药物列入辅助用药的做法;国家应出台有关政策,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中药材种植产地,从源头保证药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