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截止目前,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今年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存在一般问题的认证机构22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2家已由执法稽查部门立案处理。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认证活动监管,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督促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闽市监认证〔2023〕165号),组织开展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监督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按照认证监管“全国一盘棋”的工作部署,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由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取自愿性认证检查对象,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我省认证监管工作实际,补充抽取认证机构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对象,由省、市、县(区)市场监管局随机安排检查人员,并根据检查对象所属行业领域邀请相关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本次检查主要以获证组织现场查验、认证机构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买证卖证、虚假认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调查、发现认证结果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11月底,全省共出动行政监管人员589人次,邀请技术专家近40位,完成市场监管总局抽取的涉及18家认证机构125张自愿性认证证书的检查任务,以及省市场监管局抽取的涉及7家认证机构45张强制性认证证书和15份ccc自我声明的检查任务。省市场监管局还组织对省内10家认证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抽查数量超过省内认证主机构数量的一半以上,并完成20家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的“双随机”检查工作。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认证机构能够认真落实《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认证机构主体责任,按照上报的审核计划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认证活动,从严落实审核过程控制,规范管理认证审核人员,客观公正完成审核任务。大部分获证组织能够按照建立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时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但也发现少数认证机构存在责任意识不强、人员能力不足、审核质量不高、跟踪检查不到位、监督获证组织不及时等问题,严重影响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证机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认证机构减少或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二是个别认证机构派出的审核组相关专业能力不足,现场审核流于形式、走过场;三是部分审核项目未按上报审核计划安排的审核时间实施现场审核;四是个别认证机构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跟踪,获证组织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机构未有效处理;五是未在对外网站上公开认证规则、认证证书查询渠道等应当依法公开的信息。
(二)获证组织主要问题:未能第一时间提供内审、管理评审等材料;提供的内审、管理评审的相关文件内容不规范、签字不完整;未能准确提供重要过程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的控制文件和相关记录;获证组织名称、注册场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上传到“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的企业自查报告内容与企业现场情况不一致;部分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关键件仓库管理不到位。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属地监管原则,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一)认证机构方面,对于存在轻微问题的,由认证机构自行整改;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认证机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辖区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对涉嫌存在严重问题的,辖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监管部门应移交执法稽查部门进一步立案调查,严格依法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对需要撤销认证机构资质的,由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处理。截止目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今年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存在一般问题的认证机构22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2家(上海质环认证有限公司、欧瑞认证有限公司),已由执法稽查部门立案处理。
(二)获证组织方面,对存在问题的获证组织,由辖区市场监管局分别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加强对获证组织监督指导;对部分获证组织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及时撤销或暂停认证证书;对现场检查发现获证组织不在注册地经营地址,也不在认证覆盖的场所经营的,由辖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今年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获证组织114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家,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撤销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我声明的1家。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到位。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及时整改到位,特别是存在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全面分析、查找原因、严肃整改,切实履行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同时要协助获证组织查找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全面整改,举一反三。
(二)狠抓落实,规范市场秩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跟进督促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问题整改进度,认证检测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执法稽查部门做好被立案认证机构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结合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共同规范认证市场秩序,不断提升认证公信力。
(三)加强培训,提升监管效能。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收集工作成果突出地区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认证监管工作规范、高效、精准。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 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能力水平,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