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曝光了一批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例,其中关于售卖过期口罩(过保质期5年)的案例引人关注。
对于这一案例,不少网友表示,疫情期间卖过期口罩,这种行为简直是在害人,应当严惩。不过,也有网友提出疑问:口罩毕竟不是食品,保质期比较久,过期一段时间应该也不会变质,还能用吧?
要搞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保质期。根据我国法律及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产品的保质期应表述为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据此可知,保质期的“保”包含两层意思:就产品本身而言,“保”是保持品质;就生产企业而言,“保”是保证质量。
就第一层意思来看,由于有些产品(如不锈钢制品、玻璃制品、塑料制品等)的材质单一,其理化特征及功能属性比较稳定,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幅度较小,那么其保质期就较长。而有些产品(如食品、药品等)基于其构成材质复杂及理化属性不稳定的特点,其保质期就要短得多。正因为如此,对于此类产品的保质期,就要特别强调第二层意思了,即提高对生产企业“保证质量”的要求。
既然保质期是由企业确定,那么它是否可以随意延长或缩短?不可以。因为保质期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涉及成本效益的经济问题。企业如何确定保质期?以食品企业为例。一般而言,食品企业要进行食品稳定性试验,每隔一段时间记录和判断食品质量变化情况,并进行数据分析,由此确定一个最合理的保质期。正如前文所分析,这个保质期既考虑到食品本身保持品质的时间,也考虑到企业承担质量担保风险的合理时间。
明白了保质期的基本概念,就该知道,就第一层意思而言,保质期的时间节点并非是一个绝对不可逾越的值,它因产品不同而具有一定弹性。特别要注意,有些产品比如食品对贮藏条件要求较高,一旦达不到要求,其保质期会显著缩短(即在产品标注的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食用的情况)。而有些产品则可能因保存条件较好而实现保质期延长(即过了标注保质期仍可食用)。然而,就第二层意思而言,保质期的时间节点是必须要确定的,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界限——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限期使用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食品安全法》更是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或捐赠过期(超过预包装上保质期)食品。
显然,口罩等防疫用品过期之后是不能在市场销售的。至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口罩等防疫用品,过期之后能不能用,应经过专业的质量安全检测。笔者建议:疫情当前,别拿生命健康当儿戏,安全第一,过期的口罩等防护用品还是别用了。